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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西执仲字第30号

裁判日期: 2010-09-20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西安与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公司安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西安电器开关厂,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西执仲字第30号申请执行人西安电器开关厂,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法定代表人姚文斌,该厂厂长。被执行人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昆明路代表人肖建军。本院在执行西安电器开关厂与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合同一案,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公司按照西安仲裁委员会西仲裁字(2007)第752号调解书支付给西安电器开关长仲裁费、鉴定费人民币10000元、执行费50元。依照《中华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西安仲裁委员会西仲裁字(2007)第752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闫 刚审判员 樊庆荣审判员 张建社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苏百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