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黄执字第00735号
裁判日期: 2010-09-1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杨庄信用社与王建中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执字第00735号杨庄信用社与王建中等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1日作出(2009)黄民初字第179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杨庄信用社于2010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申请人同意暂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的(2009)黄民初字第1796号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史卫红、杨文祥、田金升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 建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