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黄执字第00705号
裁判日期: 2010-09-1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齐家务信用社与王森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执字第00705号齐家务信用社与王森亮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于2009年2月24日作出(2009)黄民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齐家务信用社于2010年5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裁定如下:人民法院(或本院)的(2009)字第200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书、支付今等)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文祥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 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