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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黄执字第00705号

裁判日期: 2010-09-1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齐家务信用社与王森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执字第00705号齐家务信用社与王森亮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于2009年2月24日作出(2009)黄民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齐家务信用社于2010年5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裁定如下:人民法院(或本院)的(2009)字第200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书、支付今等)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文祥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 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