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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黄执字第01153号

裁判日期: 2010-09-14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海园信用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执字第01153号海园信用社与沈风利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于2009年10月21日作出(2009)黄民初字第1354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海园信用社于2010年8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的(2009)黄民初字第1354号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史卫红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 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