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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黄执字第00578号

裁判日期: 2010-08-31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XX建、徐福洪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执字第00578号XX建与徐福洪民间借贷一案,本院)于2009年10月1日作出(2009)黄民初字第196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刘其建于2010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的(2009)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史卫红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陈 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