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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甬海法舟特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0-08-30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金某某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金某某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海事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甬海法舟特字第11号申请人:金某某。申请人金某某申请宣告邵某某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金某某诉称:2010年1月12日凌某4时左右,邵某某工作的日籍“第二山田丸”号轮在长崎五岛列岛××灯××西46海里处失踪,导致邵某某下落不明,至今已无生还可能,故请求依法宣告其死亡。经查,邵某某,男,1969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系劳务输出人员,住浙江省××县长××镇××新村××室。2010年1月12日03时50分左右,邵某某工作的日籍“第二山田丸”号渔船在日本××岛××岛××以西约85公某海域作业时发生海难事故沉没,邵某某随船落水失踪,自2010年1月12日起下落不明。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寻找邵某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邵某某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邵某某因海难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且本院公告寻找亦无果,故对申请人金某某的请求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邵某某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张建生代理审判员  李贤达代理审判员  罗孝炳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代书 记员  汪姣芬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