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黄民初字第00276号
裁判日期: 2010-08-12
公开日期: 2015-03-27
案件名称
原告郭杜全诉被告丁拴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丁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民初字第00276号原告郭某,男。被告丁某,男。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诉被告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丁某居住地不详,不能正常传唤,原告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郭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郭某承担。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审判员 赵双发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宏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