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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黄民初字第00276号

裁判日期: 2010-08-12

公开日期: 2015-03-27

案件名称

原告郭杜全诉被告丁拴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丁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民初字第00276号原告郭某,男。被告丁某,男。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诉被告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丁某居住地不详,不能正常传唤,原告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郭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郭某承担。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审判员  赵双发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宏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