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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金义商初字第2118号

裁判日期: 2010-07-07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丁建中与黄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建中,黄跃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金义商初字第2118号原告丁建中,经商。委托代理人许贞朋,浙江奇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天春,浙江奇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告黄跃文,经商。本院在审理原告丁建中诉被告黄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丁建中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王亚萍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书 记 员  陈晓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