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金义商初字第2118号
裁判日期: 2010-07-07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丁建中与黄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建中,黄跃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金义商初字第2118号原告丁建中,经商。委托代理人许贞朋,浙江奇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天春,浙江奇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告黄跃文,经商。本院在审理原告丁建中诉被告黄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丁建中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王亚萍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书 记 员 陈晓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