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甬慈刑初字第859号
裁判日期: 2010-07-28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谭服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谭服平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0)甬慈刑初字第859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谭服平,男,1976年10月24日出生于江西省宜春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宜春市袁州区(该身份情况由被告人自报)。1999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2004年7月10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4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被依法逮捕。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刑诉(2010)7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服平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7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以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孝晖、被告人谭服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初某日,被告人谭服平至慈溪市观海卫镇金驰宾馆303房间,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居间介绍“方某”等人(另案处理)以人民币35000元的价格向丁某(另案处理)贩卖毒品冰毒及麻黄素计70余克。2010年4月10日5时许,民警在慈溪市掌起镇快捷酒店303房间查获部分该批冰毒大小包装共计36包及麻黄素9粒。经鉴定,涉案被查获的冰毒净重52.8021克、麻黄素净重0.8285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上述事实,被告人谭服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项某的证言、同案犯丁某的供述、辨认笔录及照片、理化检验鉴定报告、尿样检测报告书及照片、扣押物品清单、涉案物品照片、检查笔录、前科刑事判决书及罪犯档案资料、抓获经过及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谭服平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居间介绍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谭服平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谭服平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谭服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二、供被告人谭服平犯罪所用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许 越 骋人民陪审员 毛 益 科人民陪审员 周 金 海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孔文静(代)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