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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杭临商初字第1251号

裁判日期: 2010-07-26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孙某某与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某,邱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临商初字第1251号原告:孙某某。被告:邱某。原告孙某某为与被告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0年7月1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10年6月8日,临安市公安局作出临公刑立字(2010)第2757号立案决定书,决定对袁庆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6月10日对被告邱某执行拘留。经审查,本案被告邱某的借款行为有涉嫌犯罪的嫌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孙某某对被告邱某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小平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朱炉燕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