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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108执恢406号

裁判日期: 2010-07-23

公开日期: 2020-07-30

案件名称

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与陈书生、裴丽平、漯河市汇达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陈书生;裴丽平;漯河市汇达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08执恢406号陈书生、裴丽平、漯河市汇达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书生、裴丽平、漯河市汇达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4207.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0)豫0108执恢406号,现被执行人陈书生、裴丽平、漯河市汇达运输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108民初4595号民事判决书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