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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绍齐商初字第64-2号

裁判日期: 2010-07-23

公开日期: 2014-09-15

案件名称

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绍齐商初字第64-2号本院于2010年7月14日对原告陈伟锋诉被告周琛、周关毛、丁根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0)绍齐商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中,书写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0)绍齐商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中“陈伟峰”更正为“陈伟锋”。审判员  钱舟琳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朱陈燕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