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绍齐商初字第64-2号
裁判日期: 2010-07-23
公开日期: 2014-09-15
案件名称
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绍齐商初字第64-2号本院于2010年7月14日对原告陈伟锋诉被告周琛、周关毛、丁根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0)绍齐商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中,书写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0)绍齐商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中“陈伟峰”更正为“陈伟锋”。审判员 钱舟琳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朱陈燕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