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豫0108执恢403号
裁判日期: 2010-07-23
公开日期: 2020-07-30
案件名称
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与程金花、童国彬、刘中华追偿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程金花;童国彬;刘中华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08执恢403号程金花、童国彬、刘中华:申请执行人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程金花、童国彬、刘中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3527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0)豫0108执恢403号,现被执行人程金花、童国彬、刘中华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108民初19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