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豫0108执恢411号
裁判日期: 2010-07-23
公开日期: 2020-07-30
案件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刘郁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刘郁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08执恢411号刘郁:申请执行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刘郁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0)豫0108执恢411号,现被执行人刘郁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108刑初433号刑事判决书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