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0)杭萧义商初字第632号

裁判日期: 2010-07-22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孔某某与杭州××××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孔某某,杭州××××建材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萧义商初字第632号原告孔某某。委托代理人严某某。被告杭州××××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区义蓬街道南沙村。法定代表人鲁某某。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本院在审理孔某某诉被告杭州××××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涉及被告为杭州××××建材有限公司的商事纠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唐伟利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吴钰红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