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0)杭余民初字第1111号

裁判日期: 2010-07-20

公开日期: 2014-06-19

案件名称

祝华兴与朱继文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祝华兴,朱继文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杭余民��字第1111号原告:祝华兴。委托代理人:任惠丽。被告:朱继文。原告祝华兴诉被告朱继文协议纠纷一案,于2010年6月10日诉来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以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楼德卫独任审判,并于7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祝华兴的委托代理人任惠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朱继文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祝华兴诉称,2009年7月29日14时10分许,被告朱继文驾驶钟利所有的苏C×××××号重型厢式货车进入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地连城国际花园四期一标段建筑工地过程中,车厢右前侧部位与工地围墙发生碰撞后导致围墙倒塌,造成时正在门卫室内的原告祝华兴受伤、工地围墙和配套设施损坏的路外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由被告朱继文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祝华兴及工地产权方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经��杭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原告祝华兴与被告朱继文达成协议,约定祝华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69383.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护理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109059.24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961.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元、鉴定费1000元、交通费2000元,共计207354.14元由朱继文赔偿,扣除已支付55500元,尚余151854.14元于2010年4月8日前付清。但朱继文至今分文未付,故原告祝华兴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朱继文赔偿损失151854.14元。为支持其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一份,用于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双方责任认定的情况;2.(2010)余联三民调083号人民调解协议书一份,用于证明朱继文同意承担原告损害赔偿金207354.14元,已付55500元,尚余151854.14元的事实;3.机动车驾驶证一份,用于证明朱继文拥有驾驶资格的事实;4.苏C×××××��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证和车辆信息一份,用于证明钟利系苏C×××××号车辆所有人的事实;5.收条一份,用于证明朱继文已经收取相关证据原件一套的事实。被告朱继文无答辩也未提交证据。对上述原告祝华兴提交的证据,被告朱继文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对其质证权利的放弃。经本院审查,上述证据符合证据构成要件,应予采信。经审理,本院查明案件事实与原告祝华兴的陈述相一致。本院认为:朱继文违章驾驶机动车致祝华兴受伤,应予赔偿。事故发生后,朱继文与祝华兴就损失赔偿已经达成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应按约履行,即朱继文应赔偿祝华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69383.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护理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109059.24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961.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元、鉴定费1000元、交通费2000元,共计207354.14元,扣除已支付55500元,尚余151854.14元。最后,被告朱继文拒不到庭应诉,不影响本案的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朱继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祝华兴因本次交通事故所受损失151854.14元。上述判决事项,被告朱继文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59元,减半收取579.5元,由被告朱继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四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59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楼德卫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孙金霞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