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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2223行初1号

裁判日期: 2010-07-02

公开日期: 2020-07-22

案件名称

孔某与扎赉特旗公安局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行政一审

当事人

孔某;扎赉特旗公安局

案由

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内2223行初1号原告:孔某,干部。被告:扎赉特旗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张某: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扎赉特旗公安局副政委。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本院受理原告孔某诉被告扎赉特旗公安局不服治安管理处罚纠纷一案,原告孔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审判长 韩昶杰人民陪审员 王玲英人民陪审员 赵桂荣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书记员 包玉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