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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杭西民初字第927号

裁判日期: 2010-06-22

公开日期: 2014-07-14

案件名称

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刘海涛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刘海涛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西民初字第927号原告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王云赟。被告刘海涛。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海涛劳动争议一案中,根据后案并入前案的原则,本案已并入前案处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程序终结。审判员  杨志敏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徐 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