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杭西民初字第927号
裁判日期: 2010-06-22
公开日期: 2014-07-14
案件名称
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刘海涛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刘海涛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西民初字第927号原告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王云赟。被告刘海涛。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海涛劳动争议一案中,根据后案并入前案的原则,本案已并入前案处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程序终结。审判员 杨志敏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徐 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