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金义廿三里民初字第115号
裁判日期: 2010-06-22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刘某与吴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吴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金义廿三里民初字第115号原告:刘某。委托代理人:沈某某。被告:吴某甲。原告刘某与被告吴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5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因独任审判,于2010年6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沈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吴某甲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某起诉称:原、被告于2007年10月经人介绍开始交往,××××年××月××日结婚登记,××××年××月××日生育儿子吴乙。婚后不久,原告即发现被告有严重的赌博恶习,多次到澳门赌博,原告多次规劝被告戒赌,但被告置���不理并与原告发生激烈争吵,同时原告发现被告有了外遇。由于被告沉溺于赌博和有了外遇,原、被告很少在一起共同生活,被告对原告怀孕、生育及儿子的抚养均漠不关心,使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之间已无任何感情,现双方完全分居已达7个月之久。为此,请求判令:1、原、被告离婚。2、儿子吴某乙归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被告吴某甲未到庭应诉,在庭前向本院递交的答辩状中其答辩称:一、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原、被告于2004年相识,2006年建立恋爱关系,经过自由恋爱和两年的相互了解,奠定了深厚的感情基础。二、原、被告婚后感情很好。原、被告在××××年××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并于2009年10月��育儿子吴某乙,双方在婚后从来没有争吵,生活和睦。三、原、被告有和好可能。原告怀疑被告有外遇、去澳门赌博等情形。这是由于原告不了解真实情况所产生的误会,被告绝没有外遇情形,去澳门也是为了生意需要,且被告去澳门时,绝大部分带原告同往。综上,被告认为与原告间的婚姻关系尚未破裂。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刘某提供如下证据:1、结婚证一本,证明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的事实。2、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儿子吴某乙于××××年××月××日出生的事实。3、义乌市妇女联合会和浙江恒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各一份,证明被告吴某甲有外遇、有赌博恶习并有家庭暴力的事实。4、照片七份,证明被告殴打原告致原告多处受伤的事实。5、原告申请法院向义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调取的吴甲出入境记录,证明被告在澳门没有业务的情况下,多次前往澳门赌博的事实。被告吴某甲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权和质证权,证据1、2与原告陈述能相互印证,本院对证据1、2的证明力予以确认。对证据3,义乌市妇女联合会的情况说明只能表明原告刘某去反映情况,但不能以此作为被告赌博和有外遇的证据;浙江恒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营性企业,在证明被告吴某甲有外遇、有赌博恶习等方面并非适格的主体;对证据4,仅凭照片,尚不足以证明被告殴打原告的事实���对证据5,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被告多次出入澳门这一事实与原告认为被告去澳门就是去赌博两者间尚缺乏必然的联系。根据本院确认的有效证据以及原告的庭审陈述,本院认定下列事实: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年××月××日生育儿子吴某乙。因原告认为被告有赌博恶习并有外遇,双方为此产生矛盾。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已生育一子,已建立起较好的夫妻感情。原告虽然认为被告有赌博恶习并有外遇,但其举证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只要双方互相尊重,加强沟通,仍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刘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陈 因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代书记员 李设倩【附注】(2010)金义廿三里民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适用法律条文具体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