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桂0902执1325号
裁判日期: 2010-06-22
公开日期: 2020-07-02
案件名称
梁祖鑫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梁祖鑫;莫薪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902执1325号 梁祖鑫、莫薪永: 本院执行的梁祖鑫申请莫薪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莫薪永支付加工费9510元、负担本案受理费32元、申请执行费50元。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莫薪永在银行存款9592元到本院执行专户,扣除执行费50元后余款9542元申请执行人梁祖鑫已领取。至此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