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武侯民初字第2086号
裁判日期: 2010-06-21
公开日期: 2018-06-20
案件名称
原告闵婕与被告曾强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闵婕,曾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武侯民初字第2086号原告闵婕。被告曾强。本院在审理原告闵婕与被告曾强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闵婕于2010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曾强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闵婕向本院提出该请求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闵婕撤回对被告曾强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闵婕承担。审判员 李军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张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