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温瑞商初字第706号
裁判日期: 2010-06-21
公开日期: 2014-07-04
案件名称
叶世威与黄荣华、江建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世威,黄荣华,江建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温瑞商初字第706号原告:叶世威。委托代理人:谢瑞兴。被告:黄荣华。被告:江建全。本院在审理原告叶世威与被告黄荣华、江建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叶世威以原被告双方已自行和解为由,于2010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黄荣华、江建全的起诉。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叶世威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100元,减半550元收取,由原告叶世威负担。审判员 胡爱华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黄鸥翔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