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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甬海法舟特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0-05-04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邓某某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邓某某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海事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甬海法舟特字第5号申请人:邓某某。申请人邓某某申请宣告罗某某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邓某某诉称:其夫罗某某,原系“浙岱渔×××73”船船员。2010年1月8日,罗某某在船上工作时因不慎落水失踪,至今已无生还可能,故请求依法宣告其死亡。经审查,罗某某,男,1970年7月18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镇××组,身份证号码为××。2010年1月8日2时许,“浙岱渔×××73”号船在渔场作业时,罗某某因不慎致落水失踪,自2010年1月8日起下落不明。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0年2月3日发出寻找罗某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罗某某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罗某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且经公告寻找无果,故对申请人邓某某的请求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罗某某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胡家强代理审判员  罗孝炳代理审判员  李贤达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代书 记员  汪姣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