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莲民一初字第950号
裁判日期: 2010-04-29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原告曹某某诉被告晁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莲民一初字第950号原告曹某某。被告晁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曹某某诉被告晁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中,原告曹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曹某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曹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减半负担100元。审判员 段军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贾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