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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湘0181执3046号

裁判日期: 2010-04-23

公开日期: 2020-04-26

案件名称

孙立义与于超光、肖世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于超光;肖世美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2020)湘0181执3046号孙立义:关于你(单位)与于超光、肖世美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出。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2020)湘0181执3046号于超光、肖世美:关于你(单位)与孙立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出。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案件执结报告及审批表 案 号 (2020)湘0181执3046号 申请标的 301658.43元 案 由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放弃标的 / 执行依据 (2019)湘0181民初8894号 执结标的 301658.43元 申 请 人 孙立义 收执行费 / 被申请人 于超光、肖世美 收取现金总额 / 收案日期 2020.03.20 结案方式 执行完毕 结案日期 2020.04.23 承 办 人 陈铁 执行情况说明 本院于2020年03月20日受理此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院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拟报结,请审批。 审批意见 同意报结 注:此表一案表附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