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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舟定白商初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0-04-23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陈恩康与章恩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恩康,章恩锁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舟定白商初字第31号原告陈恩康,海区白泉镇影院弄19-1号。被告章恩锁,海区白泉镇章家一弄11号。原告陈恩康诉被告章恩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于2010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恩康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陈恩康负担。审判员  李宝强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周 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