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舟定白商初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0-04-23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陈恩康与章恩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恩康,章恩锁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舟定白商初字第31号原告陈恩康,海区白泉镇影院弄19-1号。被告章恩锁,海区白泉镇章家一弄11号。原告陈恩康诉被告章恩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于2010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恩康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陈恩康负担。审判员 李宝强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周 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