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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西执仲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0-04-20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陕西虹海实业有限公司与西安大秦自强复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西执仲字第5号申请执行人陕西虹海实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西安大秦自强复仿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陕西虹海实业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仲裁委员会(2009)西仲调字第2294号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西安大秦自强复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10)西执仲字第5号执行案件执行程序终结,待发现被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闫 刚审判员 李 治审判员 马德刚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 苏百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