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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汉执字第270号

裁判日期: 2010-04-02

公开日期: 2015-01-20

案件名称

余汉宜与武汉楚天星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纠纷一案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余汉宜,武汉楚天星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汉执字第270号申请执行人余汉宜,男,1951年2月25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武汉楚天星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仕涛,董事长。申请执行人余汉宜与被执行人武汉楚天星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武汉市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江劳仲裁字(2009)第253号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因被执行人武汉楚天星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江劳仲裁字(2009)第253号仲裁裁决书,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武汉楚天星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江劳仲裁字(2009)第253号仲裁裁决书,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武汉市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江劳仲裁字(2009)第253号仲裁裁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曾凡平审 判 员  肖 波代理审判员  李德清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书 记 员  韩 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