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181民初1262号
裁判日期: 2010-04-02
公开日期: 2020-05-29
案件名称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章丘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章丘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立天唐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81民初1262号原告: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孙顺利。被告:章丘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法定代表人:郑廷坚。被告:上海立天唐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521室。法定代表人:童云峰。原告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章丘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立天唐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3日立案。原告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李洪利二○一〇年四月二日?法官助理黄聪书记员田丽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