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杭临昌商初字第98-1号
裁判日期: 2010-04-14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程某某与傅某某、郭某某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某某,傅某某,郭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临昌商初字第98-1号原告程某某。被告傅某某。被告郭某某。本院受理原告程某某诉被告傅某某、郭某某担保追偿纠纷一案,原告程某某于2010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为便于本案的审理和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告傅某某银行存款2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张 斌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张琼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