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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杭临昌商初字第98-1号

裁判日期: 2010-04-14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程某某与傅某某、郭某某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某某,傅某某,郭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临昌商初字第98-1号原告程某某。被告傅某某。被告郭某某。本院受理原告程某某诉被告傅某某、郭某某担保追偿纠纷一案,原告程某某于2010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为便于本案的审理和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告傅某某银行存款2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张 斌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张琼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