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灞民初字第963号
裁判日期: 2010-04-01
公开日期: 2014-12-13
案件名称
马计祥与马广中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计祥,马广中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灞民初字第963号原告马计祥。被告马广中。本院在审理原告马计祥诉被告马广牛排除妨碍一案中,原告马计祥于2010年3月23日病逝,其继承人马广利、马巧丽表示愿意放弃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韩立军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杨 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