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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灞民初字第963号

裁判日期: 2010-04-01

公开日期: 2014-12-13

案件名称

马计祥与马广中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计祥,马广中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灞民初字第963号原告马计祥。被告马广中。本院在审理原告马计祥诉被告马广牛排除妨碍一案中,原告马计祥于2010年3月23日病逝,其继承人马广利、马巧丽表示愿意放弃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韩立军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杨 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