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1002刑初100号
裁判日期: 2010-03-09
公开日期: 2020-04-09
案件名称
方文伟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当事人
方文伟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十五条第六项
全文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0)浙1002刑初100号公诉机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方文伟,男,1984年7月1日出生于浙江省临海市,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临海市。2002年6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7年12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9年12月19日因本案被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分局决定行政拘留,2020年1月1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集聚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3日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台州市看守所。公诉机关以台椒检一部刑诉〔2020〕1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本院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公诉人阮某亚贞出庭指控:2019年11月24日至2019年12月18日,被告人方文伟趁台州市集聚区三甲街道酷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泓公司)门卫保安陈华东晚上睡着之际,先后5次采取攀爬公司电动闸门方式进入公司厂区,再翻窗进入精加工车间盗窃铜件。后方文伟将所盗铜件销赃获利人民币计1200余元。经估价,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70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2019年11月24日凌晨,方文伟窜至酷泓公司精加工车间内盗窃2块不锈钢块及16.5斤铜件。2.2019年11月30日凌晨,方文伟窜至酷泓公司精加工车间内盗窃2块铜件,计12斤。3.2019年12月7日凌晨,方文伟窜至酷泓公司精加工车间内盗窃8根空心铜棒以及1背包铜件,计57.4斤。4.2019年12月15日凌晨,方文伟窜至酷泓公司精加工车间内盗窃1背包铜件,计24斤。5.2019年12月18日凌晨,方文伟窜至酷泓公司精加工车间内盗窃1背包铜件,计22斤。2019年12月19日下午,方文伟在台州市黄岩区台州添盈工艺制品公司经公安民警传唤到案。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方文伟有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和有前科的酌定从中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方文伟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文伟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符合认罪认罚诉讼制度,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方文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退赔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一千七百零三元,发还被害单位酷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起至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止。罚金、赃物折价款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退)。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背包一个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员 林颂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书记员 徐燕?附件:本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