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0921执26号
裁判日期: 2010-03-05
公开日期: 2020-03-31
案件名称
王晓忠、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岱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岱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王晓忠;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921执26号 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王晓忠: 申请执行人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与被执行人王晓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王晓忠腾退位于岱山县高亭镇山外路43-47号一楼第三间编号01房间,并将钥匙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另外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止按每月250元计算的房屋使用费。我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王晓忠已腾退岱山县高亭镇山外路43-47号一楼第三间编号01房间,交付钥匙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履行房屋使用费3000元,并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自愿放弃尚未执行到位的其余债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