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雁民初字第1068号
裁判日期: 2010-03-04
公开日期: 2014-12-23
案件名称
许育江与黄鑫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育江,黄鑫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雁民初字第1068号原告许育江。被告黄鑫,出生日期、民族不祥。本院在审理原告许育江诉被告黄鑫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许育江于2010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育江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减半承担。代理审判员 杨娜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书 记 员 耿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