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衢柯商初字第243号
裁判日期: 2010-03-29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与衢州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衢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衢州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衢柯商初字第243号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二楼。法定代表人:陈龙,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卉,该公司法务专员。被告:衢州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衢州市狮桥街工贸c区8层东面。法定代表人:严春元。本院在审理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衢州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吴雯雯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徐星瑜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