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嘉善刑初字第34号
裁判日期: 2010-02-05
公开日期: 2014-09-28
案件名称
冯小兴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善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0)嘉善刑初字第34号公诉机关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冯小兴。2009年9月6日因本案被嘉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嘉善县看守所。辩护人沈欣。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善检刑诉(2009)4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小兴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1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嘉善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建康、代理检察员王陈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小兴及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小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2009年9月至11月4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26000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了证明指控事实,当庭宣读了相关证据。诉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予以惩处。被告人冯小兴辩解,2006年9月30日夜在西塘三成村红菱桥港西南侧工地上盗窃王龙健的三根电缆线其没有参与。对起诉书指控的其他犯罪事实无异议。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冯小兴在本案中系从犯;2006年9月30日夜在西塘三成村红菱桥港西南侧工地上盗窃王龙健的三根电缆线被告人冯小兴没有参与;被告人冯小兴以前没有受过任何刑事或行政处罚,主观恶性不大,大部分赃物已被追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经审理查明:1、2006年11月19日夜,被告人冯小兴伙同韩忠强、冯汝华(均已判刑)、谢铝(另行处理)经事先商量后至嘉善县西塘镇大舜村振兴西路43号钮扣厂,钻窗入室将俞友兴堆放在车间内的84卷铜带(重1823.5公斤,价值人民币约109410元)窃至西面堂内。后由刘祥华、丁志乐(均已判刑)将铜带运走。案发时,该84卷铜带一并查获。2、2006年10月份一天夜里,被告人冯小兴伙同罗德昌、韩忠强、何追(已判刑)、杨开平(另案处理)经事先商量后至嘉善县西塘镇大舜村兴舜西路26号赵玉忠经营的嘉善县七龙钮扣有限公司,钻窗进入车间内,窃得铜带3卷,重约18公斤,价值人民币约1080元。当晚,冯小兴伙同罗德昌再次至该公司钻窗进入车间,窃得铜带约225公斤,价值人民币约13500元。次日上午,冯小兴和罗德昌将最初窃得的三卷铜带卖掉后,找到刘祥华将剩余窃得的铜带运至吴江市黎里镇梅墩村销赃给刘玉俊(已判刑),得款9100余元。3、2006年9月30日夜,被告人冯小兴伙同罗德昌、何追经事先商量至嘉善县西塘茗源包装厂,翻围墙进入车间内,窃得龚建龙和方善林放在车间内的恒一牌电线4卷、黑色铝芯线1卷、洛克牌汽钉1箱、铁峰牌32A型开关(闸刀)2把、亚固牌移门滑轮3盒、木工用龙牌手枪钻1把、木工用修边机1把等物,价值人民币1490余元。窃后,被告人冯小兴等人将部分赃物销赃到江苏省芦墟镇杨卫军的五金店,得款480元。以上事实,被告人冯小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俞友兴、赵玉忠、龚建龙、方善林陈述,同案犯罗德昌、韩忠强、冯汝华、何追、谢铝、丁志乐供述,价格鉴定结论书,辨认笔录及照片,户籍证明,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关于被告人冯小兴及辩护人提出的没有参与2006年9月30日夜,在西塘三成村红菱桥港西南侧工地上盗窃三根电缆线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审后认为,对于此节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支持。故对被告人冯小兴及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冯小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5000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支持。被告人冯小兴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作用主要,不能认定为从犯,故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冯小兴在本案中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冯小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9月6日起至2020年9月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静中人民陪审员 曹少彰人民陪审员 何全观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书 记 员 吴明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