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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湘0112民初306号

裁判日期: 2010-02-20

公开日期: 2020-04-28

案件名称

廖金万与盛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廖金万;盛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湘0112民初306号 原告:廖金万,男,1989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县。 被告:盛虎,男,1994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湘市。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291号。 负责人:姚惠明,总经理。 原告廖金万与被告盛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原告廖金万于2020年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廖金万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廖金万撤诉。 案件受理费2008元,因撤诉减半收取1004元,由原告廖金万负担。 审 判 员  文勇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代理书记员  张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