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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天执字第1078-1号

裁判日期: 2010-12-09

公开日期: 2015-11-14

案件名称

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亚军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杜亚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天执字第1078-1号申请执行人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杜亚军,男。上述申请人龙工(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亚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0年9月3日经本院审结,该案(2010)民初字第14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10年12月1日立案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按期履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二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杜亚军的银行存款210756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周辉跃审 判 员  袁 勇审 判 员  聂洪祥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代理书记员  杨 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