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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赣立行监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0-12-08

公开日期: 2020-07-28

案件名称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通知书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行政审判监督

当事人

0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0)赣立行监字第16号万仲华:你诉南昌市东湖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侵犯企业经营管理权一案,对本院(2008)赣立终字第39号行政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在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中,本院对该案进行了复查,经复查认为本院(2008)赣立终字第39号行政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望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