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赣立行监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0-12-08
公开日期: 2020-07-28
案件名称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通知书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行政审判监督
当事人
0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0)赣立行监字第16号万仲华:你诉南昌市东湖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侵犯企业经营管理权一案,对本院(2008)赣立终字第39号行政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在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中,本院对该案进行了复查,经复查认为本院(2008)赣立终字第39号行政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望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