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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化法民初字第1608号

裁判日期: 2010-12-08

公开日期: 2015-09-08

案件名称

吕亚贵与朱亚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亚贵,朱亚生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化法民初字第1608号原告吕亚贵,男,汉族,化州市人。被告朱亚生,男,汉族,化州市人。本院在受理原告吕亚贵诉被告朱亚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邹 虹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书记员 劳锦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