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化法民初字第1608号
裁判日期: 2010-12-08
公开日期: 2015-09-08
案件名称
吕亚贵与朱亚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亚贵,朱亚生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化法民初字第1608号原告吕亚贵,男,汉族,化州市人。被告朱亚生,男,汉族,化州市人。本院在受理原告吕亚贵诉被告朱亚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邹 虹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书记员 劳锦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