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扎民初字第00024号
裁判日期: 2010-12-25
公开日期: 2018-05-10
案件名称
盖长存与仁忠权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盖长存,仁忠权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扎赉特旗人民法院p t ; ” > 民 事 裁 定 书2011年扎民初字第00024号原告盖长存,男,55岁,汉族,个体。被告仁忠权,男,48岁,汉族,个体。本院在审理盖长存诉仁忠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盖长存于2010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盖长存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任晓光二〇一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杨宝荣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