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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化法民初字第1433号

裁判日期: 2010-12-02

公开日期: 2018-12-28

案件名称

黄陈新与李春亮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黄陈新;李春亮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全文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化法民初字第1433号原告黄陈新,男,1962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化州市人,个体私营业主,住化州市。被告李春亮,男,45岁,汉族,住化州市。本院在受理原告黄陈新诉被告李春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徐学军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书记员  肖 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