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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甬余泗商初字第393号

裁判日期: 2010-12-17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余姚市××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余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余姚市××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开某某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甬余泗商初字第393号原告:余姚市××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海涂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徐甲。委托代理人:徐乙。被告:开某某。原告余姚市××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升××)诉被告开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1月25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杜健适用简易程序,于2010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爱迪升××的委托代理人徐乙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开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爱迪升××起诉称:2010年1月1日,被告要求原告为其加工平板极柱、小弯脚、大弯脚产品的镀银加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被告在原告开具的电镀报价单,即合同上签字确认。根据双方约定,被告必须在原告完成电镀加工产品后30天内支付电镀加工款。签约后,至2010年5月17日止,经结算,被告结欠原告电镀加工款计230239.80元(详见被告2010年8月26日出具的电镀加工清单)。而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加工款,至今尚欠加工款125107.80元,根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该款应在原告完成电镀加工后30天内结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某,原告为被告完成电镀加工产品并交付,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理应依约支付电镀加工款,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显然违约。现原告为被告完成电镀加工的资金系从银行贷款获得,被告违约理应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故原告万般无奈,特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即时支付电镀加工款125107.80元;2、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4091.60元。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1、被告即时支付电镀加工款125107.80元;2、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1942元。为证明上述事实,原告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1、电镀报价单一份,拟证明原告为被告电镀加工产品的单价;2、电镀加工清单一份,拟证明原告为被告加工电镀的数量及总价。被告开某某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经庭审出示,被告开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自动放弃质证权利。上述证据经本院审核,符合定案证据特性,本院予以采信。根据原告的陈述及本院所采信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告为被告加工电镀产品,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2010年8月26日双方对账,截止2010年8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135107.80元。此后,被告又于2010年10月支付了原告加工款10000元。至今,被告尚欠原告加工款125107.80元。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承揽关系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约履行义务。被告未及时支付加工款,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25107.80元加工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约定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原告最后一次为被告提供加工服务系2010年8月5日,故原告要求被告自2010年9月6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4.86%支付原告利息损失1942元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开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院对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开某某支付原告余姚市××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加工款125107.8元,逾期利息1942元,合计127049.80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日十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841元,减半收取1420.50元,由被告开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后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帐号:81×××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杜 健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书 记 员 邵银银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