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长执字第00468号
裁判日期: 2010-12-15
公开日期: 2014-12-27
案件名称
范玉东与马奥欠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长执字第00468号范玉东申请执行马奥欠款纠纷一案,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4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执行标的为365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案件款交到本院,本院已给申请人予以发还,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41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刘尚军审判员 杨民利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阮拥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