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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黄执字第01427号

裁判日期: 2010-12-15

公开日期: 2016-02-25

案件名称

特殊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黄执字第01427号羊二庄信用社与井德瑞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于2008年11月12日作出(2008)黄民初字第2544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羊二庄信用社于2010年11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的(2008)黄民初字第2544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洪军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 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