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浙金商终字第1569号
裁判日期: 2010-12-10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金甲、黄某某等与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吕某某,金甲,黄某某,金乙,金丙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浙金商终字第156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吕某某。委托代理人:陈某。委托代理人:沈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甲。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乙。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丙。四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陈某某。上诉人吕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09)金义商初字第73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09)金义商初字第7373号民事判决;二、发回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重审。审 判 长 姜 葵代理审判员 唐 骥代理审判员 汤 泉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代书 记员 项蓓蕾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