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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03民初1974号

裁判日期: 2010-11-29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张付强与王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203民初1974号本院对原告张付强诉被告王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皖120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四页尾首部落款时间“二0一六年十月十六日”,应更正为“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审判员  郝芝宏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高 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