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203民初1974号
裁判日期: 2010-11-29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张付强与王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203民初1974号本院对原告张付强诉被告王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皖120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四页尾首部落款时间“二0一六年十月十六日”,应更正为“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审判员 郝芝宏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高 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