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0)长执字第00769号

裁判日期: 2010-11-26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王德茂、穆志俊与孙考战债务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长执字第00769号申请人王德茂、穆志俊与被执行人孙考战(又名献政)债务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990)长法民判字第75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此案,执行标的为3784.73元。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孙考战已于2007年6月因病死亡,家中又无别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0)长执字第769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方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