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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象刑初字第376号

裁判日期: 2010-11-24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莫某、曾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某,曾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0)象刑初字第376号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莫某,无业。因盗窃于2009年被临桂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8月9日被桂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由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被告人曾某,无业。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9月21日被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由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桂市象检刑诉(2010)3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某、曾某犯盗窃罪,于2010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力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莫某、曾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8月9日某时许,被告人莫某、曾某窜至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某号某栋楼下,见一辆黑色日本川铃助力车没有锁大锁,先由曾某放风,莫某用事先备好的钥匙开电门锁,没有打开,再由曾某用钥匙开锁,莫某放风,一直没有将助力车电门打开,二被告人便将助力车推着行走100米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缴获助力车退还失主。经价格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160元。为证实其指控主张,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1、被告人的供述;2、认点笔录、现场勘查图及照片;某、失主的报案、陈述;4、被告人莫某的前科材料;5、被告人莫某、曾某的户籍证明。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莫某、曾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9日某时许,被告人莫某、曾某窜至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某号某栋楼下,见一辆黑色日本川铃助力车没有锁大锁,先由曾某放风,莫某用事先备好的钥匙开电门锁,没有打开,再由曾某用钥匙开锁,莫某放风,一直没有将助力车电门打开,二被告人便将助力车推着行走100米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缴获助力车退还失主。经价格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160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被告人的供述证实其犯罪的事实;2、认点笔录、现场勘查图及照片证实案发地点;某、失主的报案、陈述证实其财物被盗时间、经过;4、被告人莫某的前科材料证实被告人莫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未满五年;5、被告人莫某、曾某发户籍证明证实二被告人身份和年龄。6、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被盗物品的价值。以上证据均经庭审质证核实,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价值人民币21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莫某、曾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本院依法根据二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量刑。被告人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给予从重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莫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8月9日起至2011年11月8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本院)。二、被告人曾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9月21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应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谢 颂人民陪审员  沈振如人民陪审员  赵 萍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李思亲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