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甬慈执民字第2536号申请执行人张伯云,女,汉族,住所慈溪市。被执行人胡振力,男,汉族,住所慈溪市。本院在执行(2010)甬慈浒商初字第479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伯云现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0)甬慈浒商初字第47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胡 辉
审判员 孙 士 明
审判员 徐 人 卫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吉峰(代)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